其他
关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的公告
为维护广大学生利益,切实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侵害学生利益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往期推荐
学校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大会
我校再添省级荣誉🤩🤩🤩
实现零突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编辑/新闻中心 陈舒婷
校对/新闻中心 胡燕潇
审核/党委宣传部 彭力 胡珊 郭斓